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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判决成空文:司法擅权下的企业绝境与公信力之殇

来源:紫荆新闻网 作者:刘小浩 阅读: 发布时间:2025-07-17
摘要:近日,网友曝料,凤凰(孝感)投资有限公司与孝感市尚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23年6月26日,孝南区法院判令凤凰公司偿还尚阁公司近2亿元本息。这原本应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公正裁决,却因后续孝南区法院一系列令人费解的操作,
近日,网友曝料,凤凰(孝感)投资有限公司与孝感市尚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23年6月26日,孝南区法院判令凤凰公司偿还尚阁公司近2亿元本息。这原本应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公正裁决,却因后续孝南区法院一系列令人费解的操作,演变成一场吞噬企业生机、动摇司法根基的危机。
   据孝感市尚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徐先生介绍:在尚阁公司胜诉的同一时刻,法院以"查封影响企业经营"为由,将其此前申请查封的核心土地使用权擅自解封,替换为凤凰公司提供的56处商铺。支撑这一变更的,仅是湖北大成资产评估公司的一份《预评估函》。更令人错愕的是,这份预评估1.8亿元的资产,在5个月后的正式评估中骤降至8450万元,而当法院两次以6400万元底价拍卖时,最终落得"无人问津"的结局。
记者查阅了该案的相关资料:湖北大成资产评估公司2023年6月19日出具的《预评估函》显示,被替换的56处商铺预评估价值1.8亿元,可湖北中浩资产评估所同年12月2日的正式评估报告,却将其价值核定为8450万元。
2024年1月17日,孝南区检察院对孝南区人民法院审理尚阁公司与凤凰公司、湖北宇济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纠纷违法活动监督一案,经审查以鄂孝南检民违监[2023]6号检察建议书向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2024年3月,孝南区法院将替换的标地物两次在京东网公开拍卖,即便挂牌价降至6400万元,还是以流拍告终。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67条对变更保全标的物的规定清晰如铁:"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这短短十九字,是平衡债权保护与企业经营的法治基石,更是司法权不可逾越的红线。然而孝南区法院的操作,却将这一法定前提碾作尘埃。
财产保全中“等值”的认定,绝非形式上的数字对应,而是关乎债权人实体权益能否实现的核心问题。《民诉法解释》第167条规定的“其他等值担保财产”,其立法本意是确保替换后的财产能真正保障执行,而非以“评估差异”为借口损害申请人利益。从1.8亿元预评估到8450万元正式评估,再到6400万元起拍仍无人问津,如此巨大的价值落差,已绝非“市场波动”可解释,而是对“等值”原则的实质性背离——若连最终拍卖市场都不认可的资产能被认定为“等值”,法律规定的“等值担保”将沦为空谈。孝南区法院所谓"不影响权利实现"的复议答复,在6400万元仍无人问津的现实面前,沦为对法治精神的辛辣讽刺。
    尚阁公司在《情况反映》中强调:所谓“等值担保”,不过是用一份预评估函编织的谎言。孝南区法院在(2023)鄂0902民初2255号之二裁定中辩称“两处财产价值相当、不影响执行”。但事实是:替换后的商铺因价值虚高、无人问津,成为一纸空文。孝南区法院在执行阶段追加查封66套房产的行为,恰恰印证了此前变更保全的错误——若初始替换的财产“价值相当”,为何需要事后弥补?而两处房产合计6400万元仍无人问津的事实,更是以市场结果戳破了“不影响执行”的辩解。不仅如此,解封的土地立刻被凤凰公司实际控制人余汉江通过关联公司设定1.9亿元抵押权,彻底阻断执行可能。这场由法院主导的“保全标的替换”,对尚阁公司而言无异于灭顶之灾。孝南区法院以“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借口,实则为失信企业“开绿灯”,其操作逻辑背后暴露的是部分司法人员法律意识的淡薄、权力监督的缺失。两年过去了,公司未收到分文执行款,胜诉判决沦为法律白条。
    尚阁公司的命运轨迹,是这场司法擅权最沉重的注脚。曾经为地方经济注入活力的企业,如今因胜诉款无法兑现,滑向破产边缘:百名员工失去工资来源,家庭生计无着;供应商账款拖欠,产业链条断裂;合作伙伴信心崩塌,市场秩序震荡。
    这不是简单的"企业经营困境",而是一场由司法不当操作引发的系统性危机。当具有明确价值的土地被替换为难以变现的商铺,当法定债权沦为无法落地的"纸面权利",受损的远不止尚阁公司一家。那些依靠工资养家的普通员工,那些期待回款周转的中小商户,都成了这场操作的无辜受害者。法治本应是社会风险的"减震器",此刻却成了放大困境的"传导器",这无疑是对司法功能的彻底背离。
    司法公信力的构建,需数十年如一日的坚守;而其崩塌,可能始于一次越界的裁定。孝南区法院以"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名行违规操作之实,看似在为一方企业"纾困",实则将司法权异化为选择性保护的工具。当"预评估函"能替代法定担保,当拍卖流拍的资产被认定为"利于执行",公众看到的,是法律底线的退守与权力监督的缺位。
    这种操作对社会心理的冲击,远比个案结果更深远。当企业主们发现,即便赢得官司也可能颗粒无收;当普通民众意识到,司法文书的效力竟取决于个别机关的"自由裁量",法律信仰的基石便会松动。司法机关本应是公平正义的"守门人",若连自身都突破规则,社会对法治的信任将何去何从?
尚阁公司的呐喊,不仅是为自身讨还公道,更是在为所有市场主体争取一个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唯有彻底查清案件细节,纠正违法操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才能让倾斜的天平回归正中,让胜诉企业重拾希望,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记者发稿时,收到网友发来的邮件,反映了一个耐人寻味的信息矛盾:凤凰(孝感)投资公司持有的、由孝感市孝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104套别墅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其中鄂(2025)孝南区不动产权第0003268号证书,经扫描二维码查询,房屋状态明确标注为“无抵押、无查封、无异议、未设立居住权”,呈现完全“干净”的权属状态;然而,有据可查的是,武昌区法院与孝南区法院均对该房屋及对应的土地存在查封记录。
这种不动产权属登记信息与司法查封记录的直接冲突,将导致权利人或潜在交易方对不动产实际状态产生误判,进而引发后续的法律纠纷或权益争议。孝感市孝南区自规局在核发的鄂(2025)孝南区不动产权第0003268号证书上登记的不实信息,其背后的原因值得进一步关注和核查。
 记者将持续关注此事的发展。 记者:陈江龙 

责任编辑:刘小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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