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于3月16日公布了商标法修订实施后白云区首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案件,"喜茶"胜诉获赔76万元。 美西公司旗下的"喜茶"品牌是中国极具影响力的茶饮料品牌,具有广泛的消费者基础。旗下的"喜茶"等商业标识已申请商标注册并获准,现均处于有效期内。
然而,2018年,美西公司发现一茶馆未经许可,在其经营场所内的店招、墙饰、茶杯、宣传单等部位大规模使用与公司注册商标相同的"喜茶""HEEKCAA"等标识,严重侵犯了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美西公司遂将某美公司、茶馆的经营者陈某一并告上法庭,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分别赔偿300万元及100万元。 法院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并综合考虑注册商标的知名度、正品售价、侵权者的主观过错程度和纠错态度、侵权形式、期间、后果、影响以及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支出等因素,酌定某美公司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为70万元,茶馆经营者陈某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为6万元。(中国食品安全报网记者胡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