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楚天都市报记者詹钘5月8日报道,近日,襄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息,襄阳市樊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202家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予以吊销。该局还公布了做出相关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019年9月,襄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樊城辖区企业进行排查时,发现襄樊市振兴银花棉花经营部等210家企业,未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这些企业有两年以上未进行企业年度信息公示。后经实地核查,自2017年以来,当事人连续1年以上未在登记注册地开展经营活动,通过登记注册信息、网络查询等方式也不能与当事人取得联系。 在将相关当事人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后,也未办理登记事项变更或注销登记;而且这些企业已经连续两年以上未报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襄阳市樊城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吊销202家企业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