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新闻网记者 刘小浩)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上海高瞻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再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于2020年6月17日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北京银行上海分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上海高瞻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北京银行上海分行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利息689040.15元(截止至2019年12月27日);请求判令被告上海市再担保公司对被告上海高瞻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还款义务和连带清偿责任。
据了解,2018年11月,上海高瞻公司以业务发展需要为名,向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的贷款业务,贷款期限1年。抵押权人湖北纽兰园林科技有限公司与债务人(上海高瞻公司)于2018年11月签署了《委托保证合同》,并向北京银行上海分行为债务人上海高瞻公司贷款80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
当上海高瞻实业集团有限公司8000万元贷款申请,经北京银行上海分行审批通过后,北京银行上海分行分别两次(2019年1月10日放款2000万元、2019年3月19日放款3000万元)给上海高瞻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放款共计人民币5000万元。在北京银行上海分行准备再次将3000万元贷款放给上海高瞻公司时,湖北纽兰园林科技有限公司得知上海高瞻公司以虚假国有公司身份,虚构财务报表骗取银行贷款的情况后,立刻派人从武汉赶往上海,并函告北京银行上海分行,要求该行立刻停止给上海高瞻公司放款,查明上海高瞻公司真实身份和资产情况,追回已放贷款5000万元,避免北京银行、抵押权人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 ![]() ![]() ![]() ![]() 记者将持续关注此事,随时报道事态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