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联合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署《关于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联合执法保护机制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活动现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施行以来,江汉区法院管辖发生在东西湖区、硚口区、江汉区内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一般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纠纷案件。为适应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形势、新要求,江汉区法院在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挂牌成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与湖北省版权保护协会调解委员会签署调解组织合作备忘录,健全知识产权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为实现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搭建合作平台,江汉区法院、江汉区市场监管局、硚口区市场监管局、东西湖区市场监管局切实发挥好、利用好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的平台优势,积极开展司法协作互助,健全知识产权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同助力市、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活动现场 《备忘录》内容涵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各方将从调查取证、案件咨询和指导、重大案件协作、联合执法、维权援助人才资源共享、重点企业维权绿色通道、执法经验交流七个方面进行合作,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判定互认机制,探索跨区域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三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落地落实。 活动现场 此次《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江汉区、硚口区、东西湖区三区共同发力,形成法院与市场监管局功能互补、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活动现场 下一步,三区将以《备忘录》为基础,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协作,进一步强化区域合作协同力度、制度创新与机制实效,推动形成鼓励创新、保护成果、打击侵权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来源: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讯员喻瑛、刘玉志、徐海兰 编辑杨琴) |